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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医学院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临床医学院管理员   来源:临床医学院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4-02-12   浏览:

为了进一步落实临床医学院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度,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,按照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制定以下制度:

1.对确需存放档案资料,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,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,并由专人负责。

2.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,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,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,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。

3.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工,必须关好门窗,关闭电灯、电源、水龙头。

4.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,室内发生盗窃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,明确责任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。

5.设办公室安全员,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,督查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,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。

办公室安全员登记表

序号

房间(楼层)

负责人

1

院长办公室(D楼三层)

王惠民

2

党总支书记办公室(D楼三层)

蒙树勇

3

副书记办公室(D楼三层)

吕 宝

4

副院长办公室(D楼四层)

李 凯

5

党政办公室(D楼三层)

李银未

6

教学科(D楼三层)

杨蕙宇

7

学生科(D楼三层)

吕 祎

8

团总支、就业办公室(D楼三层)

刘 慧

9

临床教学科(D楼三层)

兰 凯

10

辅导员办公室(D楼三层)

余 梦

11

临床实训中心(D楼五层、六层)

李 平

12

内科学实训室(D楼四层)

武晓慧

13

外科学实训室(D楼四层)

刘碧波

14

妇产科学实训室(D楼三层)

赵 巧

15

儿科学实训室(D楼三层)

杜向阳

16

诊断学实训室(D楼三层)

马建梅

17

五官科学与中医学实训室(D楼三层)

薛守宇

临床医学院

2014年2月10日